迄今为止,老年精神分裂症的概念尚未统一,在老年期首发病者,为一般意义上的老年精神分裂症。Roth(1955)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生的精神分裂症称为晚发性妄想痴呆,Guiland(1988)、陈学诗(1987)认为老年精神分裂症应当包括青中年起病而反复发作或持续到老年的精神分裂症,史鸿璋(1986)将初次发病于60岁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精神分裂症称之为老年精神分裂症,然而更多的学者所称的老年精神分裂症是起病于40岁或45岁以后的晚发性精神分裂症。
老年(晚发性)精神分裂症是否可作为一个独立的疾病单元,其分类学地位如何,也一直存在分歧。Roth(1955)认为可作为一个独立疾病,且DSM-III-R及我国的CCMD-III均在精神分裂症的分类中有晚发性精神分裂症的分类代码。Feste(1988)随访观察36例起病于6l~74岁的晚发性精神分裂症,发现其阳性精神症状高于年轻组,且思维松弛、情感不协调较少见,认为应视为独立疾病。史鸿璋(1965)随访观察了33例晚发性精神分裂症,结果表明,晚发性精神分裂症不论从病源角度还是从临床特征看,与年轻病人均有不同,且治疗所需的精神药物平均剂量较年轻者低,因此,认为应该作为独立疾病单元看待。Bleuler E(1911)、Beuler M(1972)则认为在精神分裂症范畴内不必再设新名。晚发性精神分裂症是否是一个独立疾病单元,是以来一直有争议的问题,有待于遗传、生化、免疫、临床和的随访等方面的进一步研究来阐明。
老年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国内外文献报道差别较大,是由于调查方法、时间、人数、地区不同,采用的诊断标准不一致以及老年精神分裂症的疾病划定范围不同等因素造成的。Roth(1960)报道英国老年精神分裂症占住院老人的10%左右,英格兰和威尔士分别为5.6%和3.2%。Mayer(1984)报道在美国纽里文德勒姆、圣路易斯、巴的摩尔和洛杉矾(ECA)调查中,老年人精神分裂症或精神分裂样障碍在0.1%以下。Blazes等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农村和城市调查60岁以上老人l600人,精神分裂症和精神分裂样障碍患病率为0.2%。柳介丘(1980)在上海徐汇区精神疾病调查中,60岁以上老年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为0.442%(男0.307%、女0.541%),1960~1978年发病率为男0.007%~0.008%、女0.005%~0.014%。陈学诗在郑州西城区老年精神疾病流行学调查报道,晚发性精神分裂症占老年人口0.85%,占调查人口的0.073%。李伟生(1984)报道晚发性精神分裂症占功能性精神病的48.4%。张世文(1989)报道老年精神分裂症占功能性精神病的85.7%。姜佐宁(1987)调查1950~1985年首次住院65岁以上老年精神病人334例,精神分裂症占29.9%。邹文华(1995)调查住院精神分裂症138例,晚发精神分裂症占23.2%(32例)。
老年精神分裂症患病率存在较大的性别差异,大多数研究资料显示女性高于男性,男女之比为1:2~12。Mameros和Deister(1984)报道在首次住院的208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中,60岁以上发病者85%为女性。Rabins(1984)报道35例50岁以上病人中,男女比例为1:11,陈学诗(1987)的报道为1:3.6。
老年精神分裂症的病因、病理
老年精神分裂症的病因不是单一性的,而是多因素的、复杂的,许多病人可存在素质上的问题、躯体疾病问题、性格问题、环境问题、精神挫折问题、生活问题等等,究竟哪个问题是重要的或主要的因素,哪个因素与症状的发生有关,尚难以肯定。目前普遍认为各个因素在时间上和能动性方面相互结合起来而发挥作用,是精神分裂症的可能的病源学因素。
(一)遗传因素